英国放宽电子烟广告规则获欢迎
目录 倡导组织与医疗机构称这是真相与常识的胜利 新电子烟广告规则解读 电子烟广告规则放宽获欢迎 对规则变更的反对意见 关于新广告规则的延伸阅读 倡导组织与医疗机构称这是真相与常识的胜利 英国放宽电子烟广告限制是一大利好消息,可能促使更多吸烟者转向电子烟。尽管对现行广告准则的修订并未彻底废除规则,但确实在很大程度上解开了电子烟企业长期以来的束缚——此前它们无法明确表示电子烟比吸烟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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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组织与医疗机构称这是真相与常识的胜利
英国放宽电子烟广告限制是一大利好消息,可能促使更多吸烟者转向电子烟。
尽管对现行广告准则的修订并未彻底废除规则,但确实在很大程度上解开了电子烟企业长期以来的束缚——此前它们无法明确表示电子烟比吸烟更安全。

然而,电子烟及电子烟产品的广告在几乎所有主流媒体上仍被禁止:
含尼古丁电子烟在法律上被禁止在杂志、电视和广播等一系列媒体上投放广告。准则的修订不会撤销或以其他方式影响这些媒体禁令的适用。
抱歉了电子烟模特们——黄金时段电视广告暂时还轮不到你们 😉
然而,事情在这里变得有些奇怪——主流媒体允许为不含或不能含尼古丁的电子烟设备/产品投放广告……但正如规则所述,这类产品恐怕并不存在吧……?
只有不含尼古丁的产品/品牌,且不间接推广含尼古丁的产品/品牌(例如通过共用品牌名称),才可以投放广告并作出健康声明。BCAP尚不清楚此类产品是否已在广播媒体上营销,但认为存在这种可能性。
嗯……那段只是以防万一——免得有键盘侠抓住不放,哈哈。正如BCAP所述,未来可能会出现一种完全防篡改的设备,比如密封烟弹中不添加尼古丁……尽管可能性不大……
新电子烟广告规则解读
按照此前的规则,企业不得围绕电子烟和雾化作出任何健康益处声明,尽管英国公共卫生部如今广为人知的说法是电子烟安全95%于燃烧型烟草。
然而,继英国政府科学与技术委员会建议应取消严格的广告规则之后——上周五,广告标准局(ASA)对法律进行了适度调整,刚好允许作出健康声明。
ASA在阐述放宽规则的理由时表示:
- 多数受访者支持该提案,包括ASH、英国癌症研究中心、英国公共卫生部和皇家内科医师学会,以及电子烟
行业的代表。支持方反复提出的关键论据是: - 自2014年以来,以及自TRPR实施产品标准以来,产品质量已显著提升;
- 电子烟是燃烧型烟草危害更小的替代品,在戒烟中可发挥重要作用;以及;
- 公众对相对较低风险的认识有限且似乎正在下降,而营销人员目前无法通过自己的广告来纠正这种认识。
最后一点是最重要的之一。
正如多次所写,媒体不断炮制围绕雾化的耸人听闻、添油加醋的虚假新闻,显然导致许多吸烟者认为电子烟与燃烧型烟草一样有害,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更糟。
至少现在电子烟企业可以澄清事实了。
电子烟广告规则放宽获欢迎
以下是广告实践委员会(CAP和BCAP)修订的主要内容:
经咨询后,CAP和BCAP正在修订各自准则中的规则,取消对电子烟合法广告中健康声明的绝对禁止。自该禁令于2014年生效以来,关于电子烟相对安全性的证据已有改善,同时建立了设定产品标准的监管制度。
鉴于这些全行业的变化,CAP和BCAP认为,对电子烟合法广告中健康声明的绝对禁止已不再合理。
营销人员仍需为其广告中的任何声明持有证据,而药用声明需获得MHRA授权的要求保持不变。
这无疑是向前迈出的一大步,但电子烟公司不得作出任何医疗声明:
营销人员仍需为其广告中的任何声明持有证据,而药用声明需获得MHRA授权的要求保持不变。
新尼古丁联盟对该消息表示欢迎,称这是真相与常识的胜利。
一位发言人表示:
新尼古丁联盟自然完全欢迎这一公告,并对常识在这一政策领域占据上风感到欣慰。长期以来,法规阻止人们如实说明减害产品相对于可燃烟草的风险,这让消费者和电子烟行业都感到沮丧。
过去,英格兰公共卫生署及其他卫生组织可以引用“安全性高95%”的信息,从而向消费者和吸烟者明确表明电子烟确实远比吸烟安全——但电子烟公司却不能这样做!
这是一个令人烦恼却重要的问题,所幸现已得到改变。
对规则变更的反对意见
然而,要让所有新规则获得通过并非易事,有不少组织反对部分修订——这些组织尤其担忧:
这可能为烟草公司或公司集团以健康为由普遍推广电子烟打开大门。
我们认为这完全不可取,也不符合公共利益;我们认为,取消这些限制应仅限于由公共卫生利益相关方开展的公共卫生宣传活动,这些机构在电子烟类别中没有直接商业利益,而非代表商业利益方行事或受其资助的机构。
您可以在回复文件中第3点标题下阅读完整的反对意见清单:您是否同意CAP的提议,即在其准则电子烟部分的引言文本中添加上文所述的限定性文字?如不同意,请说明理由。
然而,正如新尼古丁联盟所言:
咨询回复显示,有少数卫生团体反对允许在广告中作出健康声明,但它们的理由不仅薄弱,反而往往为提案提供了支持。
例如,许多反对意见都以“迄今为止的证据表明,电子烟远比吸烟安全,并能帮助吸烟者戒烟。然而……”或“当前证据表明,电子烟比烟草卷烟危害更小,但……”作为开头——但如果不是健康声明,这些陈述又是什么呢?
公共卫生组织可以作出这些声明,而营销产品的公司却不能,这种局面显然荒谬,尤其是因为即使是最激烈的电子烟批评者也无法否认电子烟远比吸烟安全这一事实。
赞同放宽广告规则的有Boots the Chemist、UKVIA、英格兰公共卫生署、皇家内科医师学会,以及显然还有新尼古丁联盟。
在8条支持意见中,这一条尤为突出,与新尼古丁联盟的立场完全一致:
如果政府、国家机构、慈善机构及其他非营利组织无法开展支持电子烟的公共卫生宣传活动,那将是不合情理的。事实上,鉴于英国政府已将电子烟的使用作为其烟草控制战略的一部分予以认可,且苏格兰国民保健署最近也表态支持将电子烟作为吸烟的替代品,这些组织有必要在成年消费者中广泛传播这些观点。
关于新广告规则的延伸阅读
新规则现已生效——将在12个月后复审——尽管包装上荒谬的尼古丁警告标签仍将保留,但希望这确实是消除这些标签的第一步!
您可以在此处阅读完整的修订清单,并在此处阅读支持和反对的完整回复清单。
您可以在此处阅读新尼古丁联盟的完整回应。





